法治增強國家凝聚力
認真對待憲法,厲行法治,在新階段對鞏固民族團結、實現(xiàn)并維護國家的完全統(tǒng)一,意義重大,憲法在解決這個問題上發(fā)揮著獨特的作用。
人們通常把民族和國家統(tǒng)一問題、處理國家整體與組成部分之間的關系問題視為政治問題,似乎與法治和法制沒有什么關系。的確,這些問題的政治性非常強,很多時候要看決策者的政治智慧和遠見。但是,法治和法制在解決國家統(tǒng)一問題上的作用一點都不應低估。盡管僅有法治和法制不足以解決問題,但是如果沒有法治和法制,只有政治,也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即使暫時解決了,也不可能長久。法治運用得好,對維護民族團結和實現(xiàn)國家統(tǒng)一、對處理國家整體和組成部分之間的關系作用巨大。從某種意義上說,一切政治性的解決方案最終都要落實到法律上去才是最終的方案。
當今世界,不少國家長期為國內分裂勢力所困,究其原因,主要是這些國家還沒有在憲法層面上解決其整體與組成部分的關系。反觀美國等國,不僅地域廣闊,而且有很強的凝聚力,自南北戰(zhàn)爭結束以來沒有鬧獨立情況的出現(xiàn),能夠長期維持國家的統(tǒng)一,主要歸功于它的憲法。一些國家可以沒有憲法而存在,但是對美國而言,沒有了憲法,那就沒有了美國。
現(xiàn)代國家要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tǒng)一只能靠法治,靠一個堅固的憲法這樣的硬件設施。盡管我們有強大的文化凝聚力,但是在今天,法治的作用更大,解決問題更徹底、持久。對于現(xiàn)代國家來說,幾乎別無選擇,只能靠牢固的憲法硬件機制才能實現(xiàn)、維系國家的統(tǒng)一,依靠法治規(guī)則來解決國家整體與局部出現(xiàn)的矛盾和糾紛,這樣才能長期政通人和,長治久安。因為法治的一個主要功能就是,依據(jù)憲法或者憲法性法律解決全國政府與區(qū)域政府之間的權限糾紛。這個問題解決得好,可以有效地促進、鞏固國家的統(tǒng)一。解決得不好,全國政府和區(qū)域政府(中央和地方)的關系就會緊張,嚴重者可以導致國家分裂。
因此,堅決捍衛(wèi)憲法的尊嚴,維護憲法的權威,對維護民族團結、實現(xiàn)國家的統(tǒng)一至關重要。我們要實現(xiàn)國家的完全統(tǒng)一,在做好其他準備的同時,也必須在法治上做好充分的準備,在法治上的準備主要就是憲法和法治的問題。
首要是約束政府行為
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最嚴重的違法是政府違法,因為其帶來的損失遠遠大于任何個人或者團伙犯罪,而且最難發(fā)現(xiàn)、最難糾舉、最難懲處。
任何個人不管他罪行多么深重,其犯罪行為侵害的仍僅僅是個別人,單獨犯罪的影響是局部的、有限的。但是一旦政府違法,盡管不是犯罪,例如,政府作出一個違法的錯誤決策,其影響則是全局性的、影響到所有的人,造成的損失會遠遠大于任何個人違法犯罪所造成的損失。而且,政府違法是以政府的名義,看起來合法,而且,由于政府掌握著權力,因此政府違法往往很難糾舉。
所以,談到法治,首先是如何用法律來規(guī)范政府的行為,如何使政府守法。這是法治的精髓所在。如果法治僅僅是指讓人民遵守法律,甚至用法律來約束老百姓,那么封建社會早就有“法治”了,而且“法治”還相當完備,可以說比現(xiàn)在任何一個號稱最為“法治”的國家還要“法治”。現(xiàn)代法治的首要目標是政府。正像很多人所指出的,依法治國首要的是依法“治”政府。
在政府的各種違法活動中,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和法律的大小有關。政府違反小法,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就小些,事情就好辦一些;政府違反大法,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就大些,事情就會難辦一些。
因此,政府就像個人一樣,違反一些小法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政府犯了大法。所以,法治關注的焦點應該是“看”好政府。這就要求我們不僅對政府的一些具體行為要嚴加審查,而且對政府的決策行為、立法也應當嚴格審查。
就像個人對個人的違法犯罪一樣,政府的具體行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益,給公民造成的損失盡管有時會很大,但這畢竟也是局限于個別的人。政府用公權力的名義做壞事比單獨的、孤立的個人以個人的名義進行的違法犯罪,更損害政府在人們心目中的公信力。政府各種違法活動中,最糟糕的是抽象行為違法,即政府的決策、立法行為違法,這不僅僅因為這種違法是大規(guī)模的、全局性的,受影響的是每一個人,而且因為它以法律的名義來違法,沒有什么比這更能損害政府的權威和法律的威信的了。
不能約束政府的“法治”,不是真正的法治。法律只能約束具體政府行為的法治,不是完全的法治。真正完全的法治是,法律既能約束平民百姓,又能約束政府;法律既能約束政府的一般行為,又能約束政府的重大行為;法律既能約束政府的具體行為,又能約束政府具有普遍影響力的抽象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