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7日,記者電話采訪了陸川縣公安局一位姓陶的工作人員,她告訴記者,此案警方確已立案,并展開偵查。但網(wǎng)帖反映的內容與事實有出入。
陸川縣公安局7日通報稱,2013年3月28日下午,居住在溫泉鎮(zhèn)萬丈街附近的藍某在其母親、表姐的陪同下到陸川縣公安局陸城派出所報警,稱其于2013年3月25日晚至次日凌晨,在溫泉鎮(zhèn)峨眉街某酒店房間遭到溫泉鎮(zhèn)安寧村的馮某強奸。陸川縣公安局于次日(3月29日)對該案立案偵查,并對犯罪嫌疑人馮某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此案尚未偵查終結,仍在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