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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駕駛機動車被民警查獲,為逃避處罰,劉某謊報弟弟的名字,沒想到被自己7歲的兒子揭穿。7日中午,臺江鰲峰派出所民警查處了該起無證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當事人劉某被行政拘留5天。
7日中午,鰲峰派出所民警在鰲峰路檢查過往車輛時,發(fā)現(xiàn)一名男子不戴安全帽駕駛摩托車,車上還坐著一名小男孩。民警隨即攔停檢查。駕駛員不能出示駕駛證及有效證件,支支吾吾地說駕駛證忘在家里,身份證也沒帶,“只是出來給車加個油”。民警詢問其姓名、身份證號時,男子稱自己叫“劉某飛”,但記不起身份證號,自己有駕駛證,只是忘了帶。
民警通過警務(wù)通信息平臺進行查詢,發(fā)現(xiàn)“劉某飛”的確已辦理駕駛證,但照片與眼前的這人相差太大。就在這時,坐在男子前面的小男孩指著照片冒出一句:“這是叔叔,不是爸爸。”
見到真相被兒子揭穿,男子只得承認自己名叫劉某雙,沒有機動車駕駛證。
(福州日報記者 曾建兵 通訊員 林飛 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