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3月8日電(記者劉聲) 全國政協(xié)常委、九三學社中央副主席馮培恩委員今天在全國政協(xié)十屆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建議,應建立地方政府償債機制,規(guī)范地方政府舉債。
馮培恩委員說,地方政府債務危機比金融風險更危險,地方政府過度負債滋生眾多的“政績工程”。據統(tǒng)計,在我國662個城市、兩萬多個建制鎮(zhèn)中,約有1/5的城鎮(zhèn)建設存在諸如“現(xiàn)代化國際大都市”、“高爾夫球場”、“開發(fā)區(qū)”、“萬畝基地”和“百里長廊”等政績工程,主要資金來源是政府負債。例如,某省一位前副省長下令修建的某市國際機場、電廠和“龍?zhí)痘⒀ā比笮蜗蠊こ掏钢г撌?0年的財力。
“地方政府債務危機,損害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過度負債影響經濟和社會的發(fā)展,甚至危及社會穩(wěn)定。”馮培恩委員說,為了還債,有的政府不但沒錢用于產業(yè)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還想方設法在公共服務和集體福利上“偷工減料”,導致農村教育、農田水利、修路造林等資金“縮水”;有的政府債務負擔過重,長期拖欠職工工資,甚至對農民亂收費、亂攤派。如不及時控制化解地方政府的債務風險,將可能引發(fā)財政危機,危及社會穩(wěn)定。
規(guī)范政府舉債,馮培恩委員建議采取5方面措施:開展地方政府債務登記調查,全面揭示顯性債務、隱性債務等,科學編制地方政府的資產負債表;建立地方政府償債機制,政府要設立專用的償債準備金,由財政部專戶管理,不得截留和挪用;完善法規(guī),規(guī)范政府舉債,建議盡快完善《預算法》、《擔保法》等相關法律,給予地方政府適度負債的法律通道,以便防止其盲目負債;建立科學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機制,提高債務風險的透明度,建立地方政府債務的內部預警體系;對違規(guī)舉債和擔保、截留挪用債務資金、沒按計劃償還債務者要追究責任,對造成國家財產損失者依法處置。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