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三峽翻壩高速公路正式收費運營。十余天后,收費就遭遇“經濟理性”的拒絕:不少貨車司機因為要多支出500多元而拒走高速,原有的滾裝船又不再??勘卑?,導致三峽壩區(qū)北岸的夜明珠碼頭滯留車輛延綿近千米。去年京藏公路大堵車,許多司機寧愿堵車也不愿繞行,原因是“收費太高,繞不起”。針對收費公路存在的問題,在日前全國政協(xié)十一屆四次會議上,部分全國政協(xié)委員指出,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每一個收費的公共交通設施的建設使用和收費情況定期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并向社會明示該公共交通設施剩余的收費年限。
全國政協(xié)委員劉政奎認為,應該看到公路收費政策的歷史貢獻。取消公路收費就需要國家財政完全包下公路的建設和養(yǎng)護費用。相信隨著國家財力的逐步好轉,這一天是有望到來的。
全國政協(xié)委員李曉東表示,公路收費存在的問題已經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重視?,F(xiàn)在新修的公路主要是財政投資,盡可能保證其公益性,企業(yè)投資修路的項目已經很難得到批準立項了。
全國政協(xié)委員黃光苗建議,需要從法律層面,嚴格界定收費公路和公益性公路的區(qū)別。因為公益性公路建造和維護使用的是納稅人的錢,如不界定清楚,就可能出現(xiàn)既納稅又交費的問題。對收費公路則要采取市場化操作手法。因此,需要在制度上建立嚴格的收費公路賬目公開原則和操作方法。
全國政協(xié)委員金萍提出,公路收費的現(xiàn)行規(guī)定是國務院2004年9月頒布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從實際情況來看,這部條例已經不能適應我國公路收費發(fā)展的需要,主要表現(xiàn)在:一是條例的法律層級較低;二是各級公路收費部門執(zhí)行情況嚴重違反條例的規(guī)定屢禁不止;三是收費信息的嚴重不對稱?!斑@導致有些高速公路貸款早已還清,卻仍收費不止;更有甚者有的已經過了收費期,還不肯摘下收費的招牌?!苯鹌嘉瘑T建議制訂《公共交通設施收費法》,將公路、橋梁和隧道等公共交通設施的收費均由這部法律來規(guī)范調整。金萍委員認為,應當對每一個收費的公共交通設施的建設使用和收費情況定期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由國家授權的審計部門每年對收費的情況進行審計,并將每年收費的總金額、支出總金額等審計結果向社會公布,并向社會明示該公共交通設施剩余的收費年限,便于公眾監(jiān)督。對確實需要延長收費年限的應當進行聽證;收費單位違反這部法律規(guī)定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來源:人民政協(xié)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