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謝才萍在宣判后被押解離開法庭。
當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謝才萍等22人涉黑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黑老大”謝才萍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謝才萍團伙“保護傘”郭勝、甘勇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3年和12年,其余1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年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新華社記者陳誠攝
11月3日,謝才萍等22人在宣判后被押解離開法庭。新華社記者陳誠攝
編輯:肖亭 來源:新華網(wǎng)